韩某诉原毕节市公安局治安行政拘留处罚撤销案
来源:向长胜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5
浏览量:2049
2010年6月一天晚,毕节市某镇公民韩某之女韩甲 、韩乙在毕节城区上学周末回家。韩甲和韩乙到镇上刚下车就遭遇在街上玩耍的周某等四名青年小伙调戏。周某调戏并抓伤韩甲脸部,韩甲使劲抱住周某的腿不放,不让周某逃脱。韩乙挣脱周某等人调戏后赶忙跑回家中,告知父亲韩某自己和姐姐被街上周某等人调戏打伤一事。韩某立即跑到两女儿被调戏现场,见女儿韩甲还拉这违法行为人周某不放,跑过去就用拳头打了周某几下,并同两女儿一起将周某扭送到镇派出所。到镇派出所后,韩某承认见到周某调戏女儿非常生气就打了周某几拳。最后原毕节市公安局认定虽然周某等人存在违法调戏妇女的行为,但韩某不应当私自用拳头打伤周某,致周某软组织受伤。最后对韩某作出十五日行政拘留处罚。韩某不服,依法向原毕节市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十五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诉讼发生本案。
以上内容由向长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向长胜律师咨询。